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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季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0-01-02  点击量:41126次  分享至

2010年春季江苏南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南通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通人开[2005]47号)和《关于2010年春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人事[2009]9号)精神,2010年春季南通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至1992年1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1月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南通地区户籍。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0年1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
(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附件一岗位,按下列要求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6日(星期六)8:00-15:00;
(二)报名地点:江苏省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北校区(江通路48号);
(三)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招聘单位、市组织人事部门、报名缴费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及报名费100元;
2、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和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并分别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章;
3、读卡缴费。经过初审和审核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卡》一份,交《报名登记表》两份、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报名费,办理考务手续;

4、考试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符合通人事[200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改报考其他岗位;
5、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交市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附件二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请点击招聘单位“报名考试须知”查询。
四、考试
附件一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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