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0-09-09 点击量:41166次 分享至
工作需要,法学院现公开招聘1名学生辅导员(行政编)。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学历:应届毕业生,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熟悉学生工作,读大学期间长期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5、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
6、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
7、男女不限、生源地不限
二、工作内容
1、辅导员常规工作(奉贤校区)
2、负责奉贤校区学生的教务工作
应聘者请于9月2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背景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law@ecust.edu.cn,法学院初选后将通知面试并择优录取;未录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