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招聘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0-08-13 点击量:42928次 分享至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一、招聘学科及数量:
语文2名、数学2名、艺术(能承担音乐和美术教学)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在职教师: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小学教学经历,年龄在30岁以下人员,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或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特级教师职称或省市优秀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2)通过普通话测试并取得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2、应届毕业生:
(1)国家计划内统考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甲以上)。
(3)具备拟应聘学校指定的其他岗位资格条件。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1日—2010年8月15日
报名地点:实验小学校内
报名方式: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职称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6580567113518074168
联系人:刘主任
四、考试:
1、笔试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小学教师教材教法、教学案例分析等内容占一定比例。
2、笔试时间:2010年8月18日。
3、说课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
被录用者,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依照《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聘任人员工资津贴发放办法》发放工资津贴。
六、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报上级有关领导审批,择优录用。
海南师范大学实验小学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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