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招聘秘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07 点击量:41297次 分享至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 岗位详情 |
| 招聘岗位 |
秘书 |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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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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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本科及以上 |
| 招聘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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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5 |
| 应聘方式 |
邮件或邮寄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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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方式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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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时间 |
2010-05-15 |
| 备注 |
一、招聘人数:5名。
二、招聘职位:秘书。
三、应聘条件
1.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2. 专业要求:
应聘管理学系秘书应具有企业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或财务管理专业背景。
应聘外语系秘书应具有英语专业背景。
应聘经济与贸易系秘书应具有经济学相关专业背景。
应聘法律学系秘书应具有法学专业背景。
应聘信息科学系秘书应具有计算机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背景。
3.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顾全大局,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4. 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擅长各类公文写作。
5. 身心健康。要求住校。
6. 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薪酬待遇
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每月薪酬不低于25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每月薪酬不低于3000元。另外,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校者提供住校补贴。
五、应聘程序
1. 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2. 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721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邮编:510520),或电邮至zsuxh@163.com,并注明“姓名+应聘职位”。
3.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5月15日。
有关应聘材料我院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系人:刘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 020-8721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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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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