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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0-04-19  点击量:40915次  分享至

2010年4月湖北随州市曾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的相关规定,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从事公文、新闻写作的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额事业单位公文写作专业人员2名;
全额事业单位新闻写作专业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有公文写作、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2010年4月19日8:00至2010年4月30日17:30止。
3、报名地点:曾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随州市烈山大道85号)
咨询电话:0722-3221514、0722-7069998
4、报名费用:每人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招考人员登记表》,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曾都区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报区招考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和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请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新闻写作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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