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泰顺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8 点击量:41742次 分享至
2009年浙江泰顺县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县编委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泰顺县面向全国招聘中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限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等高校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无不良记录;
2、专业对口,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参加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招聘数量及学科
中学教师20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信息各3名,体育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
2、报名地点:泰顺县教育局人事科(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7号),联系电话:0577-67594635,联系人:陈善峰。
3、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09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泰顺教育网www. tsedu.com.cn/下载)、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高校提供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须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二)考试。考试以公开说课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的毕业生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岗位)。聘用后的毕业生享受本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生、全国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县城学校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安排在县城学校任教。聘用后的毕业生与泰顺县教育局签订在泰顺服务五年(含试用期)的协议。
五、其他说明
1、毕业生若有提供虚假证明、考核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规定今后不予聘用。
2、教师招聘工作将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2009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泰顺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泰顺县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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