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象山县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2-11 点击量:41812次 分享至
浙江省象山县2009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师资力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11名(具体见下表)
专 业 |
人 数 |
相关要求 |
建筑类(建筑学、土木工程、 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造价) |
2 |
男女不限 |
财务会计 |
2 |
男女不限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数控技术及应用、 机电一体化、机械工程) |
1 |
男女不限 |
汽车维修工程 |
1 |
男女不限 |
模具制造 |
1 |
男女不限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男女不限 |
动画(动漫)设计 |
1 |
男女不限 |
船舶驾驶 |
1 |
男性 |
二、招聘对象及其它条件
(一)象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09年1月31日前具有象山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建筑类、财务会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汽车维修工程、模具制造、国际经济与贸易、动画(动漫)设计、船舶驾驶专业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或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身体健康。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上述6项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2月23日-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县户口簿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象山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数多于需求数的,则采用下列办法:
1、笔试:考查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上课或说课),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
(二)报名数与需求数相等或少于需求数的,则进行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按招聘招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替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依次类推。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参照《宁波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
(五)公示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新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事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解除聘用合同。
2、咨询电话:65722642 65732890
象山县人事局
象山县教育局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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