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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南大理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20  点击量:41759次  分享至

云南省大理州2009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招聘暂行办法》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今年9月初在全州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09年全州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7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 对象:州内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经全日制(脱产)学习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广电播音员岗位、麻醉医生岗位、985院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州外生源。 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的公务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全州统一采用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09年7月6日至7月12日 报名网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要求,可以报考1个州级岗位或1个县市(乡镇)岗位;报考州级岗位的也可以同时报考1个与州级岗位报考条件相一致的县市(乡镇)岗位。报考两个岗位的考生,在笔试专业类别上必须相同。 报考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为在线审查,报名数据不进行人工维护,请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能参加面试。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具体报名流程见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 以下为相关注意事项: 1、每天上午公布前一天的报名数据。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未通过审核或尚未审核的人员可以重新报考其它岗位,已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无论是否缴费)网络报名系统将禁止其报考其它岗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核查,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显示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次日登陆云南考试网在线查询缴费结果,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网络报名的所有数据将在7月17日在报名网站公示。 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本人近六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宽)像素,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更详细的照片要求及照片制作流程请详阅云南人事考试网“论坛”和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务员招考”栏的有关说明。 2、资格审查时的一些具体规定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按照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 通过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是否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若资格复审时没有相关证明的,不能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取得单位同意。 部分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关性由审核部门根据岗位需求与报考者所从学或所从事的专业予以界定。报考者若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3、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考生参考须缴纳100元笔试费用(含双岗位),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云南省考试网的相关细则。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15日8:30至17:00到大理州人事局考试科提交证明材料。 4、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数必须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州人事局审批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考计划;特殊紧缺专业岗位,经州人事局批准,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仍受最低控制分数的限制。报名结束2周后,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报名网站公布,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凭发票到州人事局办公室退还报名费。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5、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下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州人事局人事考试科联系解决。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麻醉医生、广电播音、表演、编导、创作、摄影岗位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实作)考核,面试(实作)由各用人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2008]2号)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组织。具体岗位要求、报名方式等见附表一。报名资格审查表在大理人事人才网上下载(www.dlrs.gov.cn)。 (一)笔试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计200分。 笔试时间:9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范围:《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不限定具体教材及版本。《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见《2009年大理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笔试专业类别及考试范围表》。 州人事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总分加5分;参照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时,笔试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州生源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笔试成绩加4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总分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总分加3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由有关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为满足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要求,在2009年考试招聘工作中,拟对少数民族给予政策照顾。具体照顾政策参照公务员另行公告。 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民族的加分情况于2009年7月17日予以公布,但校核工作则延至资格复审时进行。 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事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或实作)测评组分别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和县市随机抽调人员组成,并成立组织机构。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从所有报考该类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确定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事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州级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事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4、面试实施 州级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州级各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制定,报经州人事局审定后进行;县市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由县市人事部门确定。 教育系统和其它部门招聘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合成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其它招聘岗位的面试(或实作)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面试(或实作)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第1名并列人数超过拟招聘岗位数,则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或实作)被测评为不合格的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在测评结束后10日内由本人写出申请要求复测。县市单位的复测由县市人事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重新组织考官组进行复测,州级单位复测由州人事局和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重新组织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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