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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南昌宁县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06  点击量:41508次  分享至

云南省昌宁县2009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台的宣传质量,提升荧屏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两名(男女各1名)。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必须为18周岁以上(1991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3、户籍不限,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4、昌宁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可参加报名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21日至22日。 2.报名地点: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3.注意事项:(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并交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2张。(2)按昌价复[2004]2号文批准,每位考生收取考务费90元。(3)考生请于2009年9月23日到昌宁县广播电视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两类。公共科目考试占40%,专业科目考试占60%。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2009年版《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为主要内容(朱援朝、张金涛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专业科目考试以《广播电视新闻业务》为主要内容(广播影视业务教育培训丛书编写组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王蓓主编,金德龙、王富强副主编)。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四、聘用办法 (1)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男女各取前两名作为试播考察对象,在昌宁电视台试播一周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和社会各界代表以投票方式确定初步拟聘人员。(2)经招考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昌宁县现行规定执行(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正式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不得调离昌宁县广播电视局节目主持播音岗位。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ncn.gov.cn)查询。未尽事宜由昌宁县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昌宁县人事劳动局0875-7131399,昌宁县广播电视局0875-7130144。 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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