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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广州市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信息

发布时间:2009-12-25  点击量:40724次  分享至

2009年下半年广州市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通告 根据《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区地方公路总站等单位38名职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09年下半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具有番禺区户籍(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是番禺区生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5、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 6、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年限计算以2009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2、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http://www.pyrc.com.cn/info/jlb/wsbm/wsxt/index.asp 进行网上预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4、资格审核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人才大市场(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 5、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人户口簿;(2)有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和学术成果及获奖材料;(3)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4)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5)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表格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6、现场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7、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8、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9、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同意报考人员需交费50元。 10、2010年1月8-9日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另行通知。 11、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比例不得少于2:1,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招收职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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