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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广东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招聘

发布时间:2009-11-07  点击量:40876次  分享至

2009年下半年广东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见附件《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2、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至11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1620室。 (二)考试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内容主要是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于12月1日(星期二)前在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及实际操作。 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广州港务局统一组织面试以及实际操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及实际操作采取综合评分办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面试及实际操作综合分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及实际操作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录用和公示 拟录用名单在广州人事信息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办理接收或调动手续。 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83050237(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3050238  
广州港务局
二○○九年十月五日
附件1 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用人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广州港引航站 综合管理岗位 1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管理类 30岁以下   广州市区居民户口,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副科及以下人员。具有港口管理经验优先。  
广州港教育培训中心 培训部管理人员 1 全日制本科以上 学士以上 管理类 30岁以下   广州市区居民户口;具有培训管理和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汽车驾驶员(工勤岗位) 1 大专以上 30岁以下   广州市区居民户口,B1以上驾照并具有5年以上汽车驾驶经验,熟悉广州市道路。  
注:1、年龄计算到2009年11月30日。 2、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3、报名需准备的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与招聘职位相关的资格证、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结婚证、户口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要求A4规格),以及小一寸免冠相片2张、个人简历。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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