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药监局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22 点击量:41592次 分享至
2009年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药监局招聘派遣人员的公告
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区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区常住非农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年龄和身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附1)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正本,2009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及户口簿、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9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大纲(附2)。笔试时间初定2009年6月27日(详见准考证),成绩将在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的领取:
2008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16:30)在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青浦区青舟路220,青浦区中山医院南面)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作自动放弃。
五、合同期间的待遇: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3年。合同期满后继续派遣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再续聘的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间待遇:博士/正高级,年薪6万元左右;硕士/副高级,年薪5万元左右;本科/中级,年薪3.5万元左右;大专/初级,年薪2.6万元左右。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1:招聘简章
附2:考试大纲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