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19 点击量:41532次 分享至
2009年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司法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山区司法局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金山籍常住人口(详见招考简章);
2、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熟悉计算机使用,法律专业、文秘专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
若岗位在《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中另有规定的,以《招考简章》为准。
二、招聘流程
(一)岗位公布
《2009年金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部分司法所文职人员招考简章》于2009年9月18日起在 “金山人才网”、“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二楼C区209。
2、报名时间:2009年9月19日- 9月25日(双休日除外)。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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