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学秘书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23 点击量:40910次 分享至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招聘教学秘书信息
因工作需要,法学院现招聘教学秘书1名,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道德高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工作务实,爱岗敬业。
4.有本科教学秘书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rscxz@shmtu.edu.cn。
格式要求: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法学院教学秘书/姓名",邮件正文简单介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个人基本信息,简历通过附件发送(请将简历内容整理为1~2页word文本)。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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