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06 点击量:41103次 分享至
2009年上半年清远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招考清远市直事业单位 2009年上半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户籍(生源)考生要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招考职位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符合职位表中的要求。职位表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4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9年6月30日。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6日、17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3、报名费用
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
08:00-09:30综合基础知识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委托省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
(二)面试:面试对象人数按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职位3:1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与拟聘用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本公告由清远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有关情况可登陆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http://www.qyrcrs.com);清远教育网(网址:http://qyxx.edugd.cn);清远卫生网(网址:http://qywsj.gdwst.gov.cn);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网址:www.qysti.com)。
咨询电话:
清远市教育局:3363213;清远市人事局:3382512;清远市卫生局:3370014;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3483203转8061或8062;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镇中心学校:3603603,3603628。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