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16 点击量:40742次 分享至
2009年上半年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4065)是一所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于1984年创办,著名科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钟南山担任名誉院长。学院目前普高在校生6200余人,现设有17个专业,29个专业方向。
根据学院目前工作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人事局下达的2009年度上半年增人计划,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和管理人才共7名。
一、公开招聘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部门及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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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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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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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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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系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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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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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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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岁;
2、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相关企业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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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讯及信息技术、电子应用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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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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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系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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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经济与代理(会展、商务策划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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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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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岁;
2、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双师型”教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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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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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地铁运营管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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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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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岁;
2、有地铁公司管理经验或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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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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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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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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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年龄可放宽至45岁,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岁;
2、有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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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资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未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一般应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5日—2009年6月26日(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办法:应聘者在“广州人事网”或“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下载表格填写,并于报名期限内直接送交或以邮寄方式提交《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职称工作人员报名表》(须贴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及以下资料:户口本、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有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及个人成就资料等;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对收集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学科教学及管理岗位综合能力测试。
(二)考试办法:
1、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80分。
2、面试时间:2009年7月5日。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要求,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名单,报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在“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村电信旁)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11442
联系电话:84567822 84567618
联系人:何老师 覃老师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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