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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广东清远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5-01  点击量:41055次  分享至

2009年上半年清远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市直属公办学校教师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决定公开招考市直属公办学校(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2009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在职教师(不含未满见习期新任教师)和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7年、200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同时面向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能承担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耐劳和开拓进取精神。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 员;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人员;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人员。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应聘中学(中职)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岗位,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或中职学历)。
2、在职教师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的在职人员和近两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能证书。
3、普通话等级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课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平,或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个模块及以上的笔试资格证书。报考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非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5、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按招考职位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9年6月30日。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含省级)以上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职业技术教育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非清远生源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除拟聘岗位所需要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外,原则上还需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2、报考英语专业教师的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国家英语六级或以上证书;
3、普通话等级水平,报考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业达到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
(四)免笔试人员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中学特级教师;报考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教育课专业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具体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三、招聘人数:共66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6日、17日,每天9:00—16:30。
2、报名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3、 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师范类或其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09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证明材料;在职教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已规定放宽要求职位的 证书除外)。在职人员:公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单位)及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其个人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所报岗位学校报名,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费用
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申论两科,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
08:00—09:3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委托省统一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入围最低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按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职位3:1计算,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以试教、实操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评委由学校和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派人或邀请专家组成。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者凡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作录用。
六、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人事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七、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校的表现情况。
八、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学校或市教育局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九、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情况可查阅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http://www.qyrcrs.com),清远教育网(网址:http://qyxx.edugd.cn)。
咨询电话:
清远市人事局:3382512;清远市教育局:3363213。
附:招考职位表
 
                          清远市人事局    清远市教育局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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