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福州市仓山区2009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福州市仓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各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09年上半年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具体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网上报名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以下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规格1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时间:2009年6月23日8︰00-2009年7月2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通过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卡。具体业务向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网上报名期间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于7月6日至7月12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及从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等职业能力测试。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7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http://sy.fjkl.gov.cn)、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等于或低于招聘计划数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事先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报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经研究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
4、复检规定: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的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等级。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区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
http://www.csrsrc.gov.cn)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
八、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区人事局后,报经市人事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前向仓山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考专业条件参照《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设置。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六)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仓山区人事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九)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fjkl.gov.cn)和福州市仓山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csrsrc.gov.cn)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上述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十)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十一)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联系电话:0591-83139747。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局监督电话:0591-83139168
2009年上半年福州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009-06-18 - 2009年上半年福州市仓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
- 20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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