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大同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02 点击量:41582次 分享至
2009年大同县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市人事局批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过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大同县政府门户网和大同县县情反映进行公告,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附后)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普通话达标。 (3) 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岗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考,其他岗位则面向本县公开招考;父母一方在大同县工作的毕业生,可报考所有岗位。 (5)高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口或相近。 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非师资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口或相近。 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师范专科(含幼师)及以上学历英语专业毕业生,非师范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研究生以上毕业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本人愿意参加笔试的,也可以参加笔试。 (二)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4)未毕业的在校生。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次日起,即2009年12月2日到2009年12月16日止。 (3)报名地点: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大同县西街水务大楼一层)。 (4)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同底免冠像片2张、毕业证、户口薄(无户口薄的毕业生须提供生源户籍地派出所迁出证明)、父母有一方在大同县工作的考生还须父母亲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所有相关证件均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