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青岛市四方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7 点击量:40341次 分享至
2009年青岛市四方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09年四方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4、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考条件要求为报名截止时间已经正式取得的学历、资格等,并有相应证书。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09年四方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青岛人事政务网、四方政务网和四方人才网等网站公布。各项考试通知、成绩公示在四方政务网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09年7月21日(周二)-22日(周三),每天9:00-11:30,14:00-17:00。
2、报名地点
鞍山二路48号四方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3、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本人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四方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2);
(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为不干胶式照片或在照片背面贴上双面胶并签名。
由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006、2007年以前招募的毕业生),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该类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同时办理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用A4纸型)。经四方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表本人未填写该项目的,视为无加分事项。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7月24日(周五)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笔试考务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含笔试和面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A4纸型复印件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A4纸型复印件1份)。
6、报考比例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均不指定专门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参加资格审查。
①学历、学位证书;②身份证和户口簿;③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④提供本人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⑤携带笔试准考证;⑥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提供报到证;⑦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8月4日(周二)上午9:00-11:30,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同报名地点。
对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部分岗位实际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1、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要素为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评委由5人或7人组成。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当场评判,采取去掉面试评委评定成绩中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务费
面试考务费70元。
(六)专业技能测试(医疗、护理、影像职位)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际操作能力。主要检验考生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实际运用、临床表现等实际操作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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