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7-17 点击量:40555次 分享至
2009年度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市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人,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应聘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妇科、儿科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青岛市落户政策。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考条件要求为报名截止时间已经正式取得的学历、资格等,并有相应证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详见《2009年度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青岛市卫生人才网(www.wsrc.cn)、青岛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网站公布。各项考试通知、成绩公示在青岛市南人才网公布。
信息发布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市卫生人才网(http://www.wsrc.cn),或青岛市南人才网(www.qdrc.com)下载并填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09年7月29日至3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
报名地点:市南区人才市场(泉州路21号甲)。
报名所需材料:《青岛市市南区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复印件请用A4纸。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认定无误的方可进行现场报名。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市南区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4、考务费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考务费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测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测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测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地以及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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