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莱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9-08-30 点击量:40898次 分享至
2009年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改善区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区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上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09年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分A、B两类。
A类:有专业限制,共招聘1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B类:招聘专业招商人员,无专业限制,共招聘2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A类: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莱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B类:应聘人员须是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莱芜常住户口。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2)业务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招聘的方式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 8月30日、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莱城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地址:凤城东大街60号)。
报名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学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有加分项目的须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现场填写《莱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考A类的,每个岗位不能低于2人;报考B类的,按1:3比例确定岗位。若报名人数不足,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予以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缴费。对初审通过人员,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进行审查确认。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
1、笔试。笔试为百分制,A、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9年9月3日 上午 9:00-11:30
准考证领取:9月2日下午2:30—6:00,到莱城区劳动大厦一楼大厅(地址:凤城东大街60号)领取准考证。
笔试加分:
(1)突出专业特长,对具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20分;
(2)符合报考条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
(3)报考A类的,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满1年加3分;
(4)报考A、B类的,经批准现被莱城区属事业单位聘用的,服务满1年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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