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嘉祥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15 点击量:41229次 分享至
2009年山东嘉祥县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农村中小学教师和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200人,其中幼儿园教师职位4个,小学教师职位116个,初中教师职位64个(语文教师职位8个,英语教师职位16个,数学教师职位9个,物理教师职位3个,化学教师职位2个,生物教师职位3个,政治教师职位3个,历史教师职位2个,地理教师职位3个,体育教师职位3个,美术教师职位4个,音乐教师职位4个,信息技术教师职位4个),用于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毕业生专项职位16个(如"三支一扶"专项职位出现空缺,可调剂到幼儿园教师职位);招聘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9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9月30日后出生,以毕业生档案年龄为准)。
三、招聘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往届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限嘉祥生源,且具有嘉祥县常住户口(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计划和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的毕业生不受生源、户籍限制,县外生源报考须经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改派)。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对口专业普通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后学历,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技能证书的亦可报考。专业要求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工业工程及自动化。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可登陆嘉祥县政府网、嘉祥人事人才网、嘉祥教育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报名资格初审记录单》,用A4纸打印1式2份,按规定要求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贴照,以备报名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除现场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2寸照片3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我县从事到村任职服务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根据招聘计划及有关要求,报考人员自愿选择填报相应招聘职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 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其他招聘职位。为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报考,不占用所报职位的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09年9月17日-9月20日。在县内学校从教的报考人员以乡镇教办、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为单位组织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指定时间统一集体报名;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的人员和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9月20日报名。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南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现场拍照,缴纳考务费80元。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破产企业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卡》、《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考试。
(一)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笔试内容和笔试试卷。
1、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写作、教育法、教师法,设置两套试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为一套试卷,并按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段分别命题;写作、教育法、教师法合为一套试卷,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通用试卷;两套试卷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2、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写作、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四门科目合为一卷,满分为100分。
根据中央、国家有关规定和鲁人发[2008]29号文件精神,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支教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服务乡镇专项职位者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和体检范围。在我县从事到村任职服务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参加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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