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岛市崂山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9-05-24 点击量:41384次 分享至
2009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120名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简章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青人发〔2006〕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崂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现公开招聘120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09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报考条件要求为报名截止时间已经正式取得的学历、资格等,并有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09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青岛市人事政务网、青岛教育人事网、崂山区政务网、崂山区人事局网和崂山人才网等网站公布。各项考试通知、成绩公示以崂山区政务网、崂山区人事局网为主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下载并填写《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1)中小学教师、学校教育工作者、职业学校教师、校医岗位报名时间:2009年5月30日-6月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报名地点: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秦岭路12号,崂山区检察院西门一楼)。
(2)骨干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09年5月30日-6月1日,每天9:30-11:30,14:00-16:00。报名地点: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秦岭路12号,崂山区检察院西门一楼)。6月2日至7月15日期间,工作日每天9:30-11:30,14:00-16:00。报名地点:崂山区教体局(崂山区政府大厦东塔楼902室)。
(3)所需材料:《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要求背面为不干胶式或自行贴上双面胶,用一寸照片袋装好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复印件请用A4纸。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报考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09年6月5日9:30至16:30,到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骨干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为40元。
对特困、低保或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有关考务费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数与最终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程序
中小学教师、学校教育工作者、职业学校教师、校医岗位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骨干教师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安排。
(五)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所从事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应用等;学校教育工作者、校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
笔试不指定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评定
青岛市生源、服务期满2年的山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师范类专业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在报名时,须本人到场,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崂山区人事局审核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报名表本人未填写该项目的,视为无加分事项,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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