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宁铁路局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27 点击量:41310次 分享至
二○○九年南宁铁路局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全区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05〕107号)精神及宁铁检察机关工作需要,经铁路局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检察院工作人员。
一、招考名额
法律专业4名,刑侦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黑白、彩照均可)。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3月13日
(四)报名地点:报考者,请到南宁市衡阳西路30号南宁铁路局人事处或柳州市城站路183号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771-2722731,0772-3926298,3926978。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考生身份证到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已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以免试专业科目,其专业科目按满分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专业科目笔试参加自治区检察院系统组织的统一考试。
2、开考比例
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才予开考。对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开考的,由招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铁路局人事处批准。
3、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4、评卷由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由招考单位将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6、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专业科目考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在达到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招考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考单位报铁路局人事处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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