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27 点击量:42405次 分享至
2009年连云港市海州区招聘
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教师资格为标志的职业资格制度,根据海州区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需要,本着“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共
10人)
详见:
连云港市海州区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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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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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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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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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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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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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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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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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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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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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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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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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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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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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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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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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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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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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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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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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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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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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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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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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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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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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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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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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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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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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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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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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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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地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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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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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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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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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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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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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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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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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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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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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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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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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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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报考者还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07、08、09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省特级教师、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符)、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教育教学类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或获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县(区)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项(须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教学经验丰富的公办在职教师,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公办在职教师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教师资格证类型和岗位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2007、2008、2009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如所学专业涉及发展方向的,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不能证明所学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发展方向证明材料;符合应聘条件第2条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名证明等相关材料。
(2)报名者须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报名时间:2009年7月5日至11日。
4.笔试费:报名时对参加笔试的人员,预收笔试费100元/人。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 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考比例:同一职位开考比例须达到1:3以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
6、报名地点:海州职教中心 (联系人:张建忠,联系电话:85219770)。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及教学设计等。详细内容请登陆海州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jshze.com)查询。
符合应聘条件第2条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需求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应聘条件第2条,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受1:3面试比例限制。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采取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科进行分组,在各学科组内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当场打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线,合格线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确定,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4.考试时间:笔试、面试考试时间:2009年7月19日。
五、录用办法:
1.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 30%、面试成绩的 70%合成个人综合成绩(符合应聘条件第2条的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布2天。
2.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应聘者自愿放弃,则在报考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分数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合格者,经研究通过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天。
4.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到市人事部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后,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报到证、档案等相关材料,待档案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区劳动人事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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