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歌舞剧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参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歌舞剧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黑龙江省歌舞剧院用人制度改革的要求,从岗位设置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所需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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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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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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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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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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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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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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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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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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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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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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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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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编导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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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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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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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男通俗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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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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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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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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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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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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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女通俗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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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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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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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音乐教育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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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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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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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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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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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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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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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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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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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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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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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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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簧管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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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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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从事其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按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特殊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资格审查
(四)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2009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