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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贺州市八步区招聘高中教师和临床医学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4-15  点击量:41226次  分享至

2009年贺州市八步区招聘高中教师和临床医学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45号)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八步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4月16日至4月1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3名,在广西桂林医学院、右江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招聘临床医学人员15名(详见2009年贺州市八步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为了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范围、条件按2009年贺州市八步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的要求执行。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时间:2009年4月16日—2009年4月17日
上午10:00—17:30
  (四)报名地点
报考高中教师的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报考临床医学的在桂林医学院。
  (五)报名要求
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通过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对拟招聘的13名高中教师和15名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人员,拟由八步区派出专业招聘小组直接到广西区内各高等院校进行双向选择,按照1:3以上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聘用意向协议书。回贺州后由贺州市人事局和八步区组织面试工作。如达不到1:3比例的,经报请贺州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此次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免笔试。
三、面试
请通过初选的人员于2009年5月9日到贺州市参加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四、体检和考核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进行。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八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贺州市人才网和八步区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初任培训和试用(聘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贺州市八步区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2009年贺州市八步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贺州市八步区人事局
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局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局
2009年4月14日
(有意应聘的毕业生请直接到师大、师院报名应聘)
信息来源:玉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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