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省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唐政纪〔2009〕10号)决定,特制定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县基础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中小学基本教学需要,促进各级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计划200名
其中,高中20名(2008年通过“绿色通道”进入唐河县一高中的6名研究生直接占岗录用),初中80名,小学10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二)。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2、高中(职专)教师要求全日制四年以上(含四年)本科(第一学历)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符合前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限唐河籍毕业生,已确定婚姻关系(以结婚证为准)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唐河籍的,另一方也可放宽到唐河籍以外。高中(职专)教师可面向唐河籍外毕业生招聘。
5、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持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小学相应学科,反之则不能申报)。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985”院校毕业生,符合招聘专业岗位的,不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者,不占招生计划,直接录用。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1、教师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09年7月14日至20日。报考者应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以下简称县招教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办公地点:唐河县教育宾馆。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者于7月30-31日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0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学科内容。笔试分高中(职专)、初中、小学三个试卷。试卷由外地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登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具有面试资格。
(4)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依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设置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时,按1:1.2的比例缩减岗位计划,空出的计划调整到报录比最高的专业。按1:1.2的比例计算出的面试人数若出现小数时,按取整后加1计算面试人数),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分数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已确定为河南省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不再确定为此次面试人选。
2009
年8月13日-15日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学科组成面试考评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信息技术教育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范围是:高中(职专)为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学期教材,其中机电专业为现行《机械基础》教材;初中为七年级上学期教材,其中初中物理为现行八年级上学期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九年级上学期教材;小学为现行四年级上学期教材。
面试时间每人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15分钟。
初选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确定预录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等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笔试、面试按有关规定封闭进行,成绩向社会公布,成绩查询按高招查分规定进行。
2、体检
预录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于8月20日—21日自费到县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由县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预录,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分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的预录人员,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事局的分别由县人事局、教体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交县招教办公室进行审查。待招教工作结束后将录用人员的档案交县人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