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1-08 点击量:40311次 分享至
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直属广州市教育局的公办国家级重点学校,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珠江之畔,交通方便,是一所环境幽雅、设备先进的学校。
一、招考人数: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及有工作经验的优秀教师,以充实学校的教师队伍。各岗位招聘人数如下:
岗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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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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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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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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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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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具有3年以上中职计算机教学经验,年龄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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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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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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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口,大学毕业,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3年以上中职的英语教学经验,年龄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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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定配实习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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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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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国家颁发的眼镜定配(或验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眼镜专业教学经验,年龄40岁以下(如无合适人选,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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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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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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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教育管理专业毕业,具备全国计算机考试二级证书优先,年龄30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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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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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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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须具备《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穗人发[2005]131号文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需具备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的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须为未婚人士或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已婚并单调进入广州市的,还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特级教师可放宽至45岁以下)。
3、应聘计算机、英语教师岗位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修《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
4、公办教师应聘需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报名的申请。
三、考试的范围及方法:
(一)、笔试:2009年1月16日上午9:00——10:30在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总校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教育理念)测试和学科教学综合素质(包括学科教学常规、教学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的5倍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包括试教和面谈。
(1)、试教成绩为60分。
(2)、面谈成绩40分。
(3)、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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