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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广西基层政法机关(法院系统)定向招录空缺职位复征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9  点击量:40319次  分享至

2009年广西基层政法机关(法院系统)定向招录空缺职位复征公告     根据《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要求,为确保招录计划任务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拟对今年定向招录因体检不合格、无人报考以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部分空缺职位进行复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征条件及对象、范围 复征人员应具备《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告》规定的相应条件,同时必须是参加了2009年10月11日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定向招录面试工作,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以上,复征职位应与原报考职位类别相一致。如果空缺职位有可以递补的人选,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没有递补人选,则由其他同职位类别的候选人自愿报名,并按照考生本人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报名时间 、地点       1、报名时间 : 2009年10月28日至2009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考试准考证号、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合格证。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由招录机关按录用职位报考人员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空缺职位     根据第一轮招录考核情况,下列职位需要复征。具体职位附后。    咨询电话:0771——5788799    附:空缺职位复征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空缺职位情况统计  
报考单位名称 培养人数 培养学历 培养院校 培养类别 备注
平乐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田林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乐业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上林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资源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环江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隆林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忻城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平南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宁明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大新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马山县人民法院 1 大专班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司法警察 无递补人选
融安县人民法院 1 硕士研究生 四川大学 法学硕士 无递补人选
柳江县人民法院 1 本科二学历 西南政法大学 本科二学历 有递补人选
西林县人民法院 1 本科二学历 武汉大学 本科二学历 有递补人选
巴马县人民法院 1 双语大专班 云南民族大学 法学双语班 有递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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