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事局 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
2009年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清远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清人发[2006]144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人事局、市高级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考市高级技工学校2009年所需增加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从事所招聘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的其它学校在职教师;
(二)硕士研究生或211工程高校的应届重本毕业生(个别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在企业从事招聘专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四)在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工作的现聘教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二)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文化理论课、专业技术课教师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教学要求。
3、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09年6月30日。个别紧缺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特级教师、省级(含省级)以上名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传染病、精神病史,能承担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综合素质较差,思想上、心理上存在问题的;
3、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者;
4、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者。
(六)免笔试人员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主要引进高级人才,以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高级工程师)、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
三、招聘人数:共67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6日、17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2009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
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3、报名费用
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发的《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5月30日上午:
08:00—09:30 教育综合知识
10:00—12:00 申论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和《申论》相加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入围最低分数线由市人事局划定。
3、笔试地点: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拟聘用人数与招聘职位3:1计算,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以试教(实操)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教学水平。面试评委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高级技工学校派人组成。
3、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择优确定。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符合免笔试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体检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选用标准》执行。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为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
六、考核
参加招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体检合格者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在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为其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八、聘用
按招聘名额在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中择优录用,按事业单位调入或聘用人员有关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
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0763—3483203转8061或8062
清远市人事局:0763—3382512
以上公告由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有关情况可查阅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
http://www.qyrcrs.com),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网(网址:www.qysti.com)。
附:
招考职位表
清远市人事局 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OO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