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佛山顺德公证处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10 点击量:40675次 分享至
佛山顺德公证处招聘人员公告
顺德区司法局下属“顺德公证处”是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属事业单位,全面负责我区各类公证业务的办理。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积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职位、人数、条件
1.招聘的对象必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顺德户籍。
2.招聘的职位、人数、条件
招聘的人员为公证员助办,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招聘人数4人。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法律专业;英语水平达大学英语四级。
二、招考形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后,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00时—5:30时)
2.报名地点:顺德区司法局秘书科(2)室(顺德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六楼)
联系人:欧阳小姐联系电话:22830115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直接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报到地点报名。
2.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加法律专业知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公布。
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在总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
由顺德区司法局汇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人选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参加社会保险、执行社会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并按《顺德区机关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顺人薪[2008]1号)的分配制度执行。
顺德区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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