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07 点击量:41170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合理配置,经研究决定,禅城区中小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中职、中学
序号 学校 学科
1 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政治、音乐、电教、汽车、市场营销、陶瓷
2 区直普通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
(二)小学
序号-学校-学科
1 、南庄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
2 、祖庙街道- 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
3 、石湾街道-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其他
4 、张槎街道-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
注:具体的学科招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以笔试前公布的学科为准。
二、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三)专业对口原则;
(四)注重质量、素质优先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限为2009年8月31日)。
(二)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教师还须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小学
(1)应聘小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计算截止时限为2009年2月13日,下同)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初级中学
(1)应聘初级中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初级中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专业课教师可放宽到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③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循环教学经历(专业课教师除外)。
4、高级中学
(1)应聘高级中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高级中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③有高级中学学段循环教学经历。
(三)关于特别优秀者
“211工程”大学毕业或在全国2A以上的体育类重点院校、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毕业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关于代课教师
2008年9月1日前已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教师,如参加本次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五)关于现役军人家属
现役军人家属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应聘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应聘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或邮递材料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2009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等。
在职教师:2009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同版彩色近照2张等。
以邮递方式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递方式(请尽量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到指定联系点。材料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如有失实,责任自负。
(二)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2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的收件时间在2月14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律不退回。
(三)现场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30号禅城人才市场二楼(石湾客运站对面)
五、招聘的办法
招聘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确定推荐双向选择人选、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体检和正式录用。总成绩以100分计算,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说课分别占10分、30分、20分、40分。
(一)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量化打分,通过后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师范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笔试的时间为2小时。
1、时间:2009年3月中旬
2、地点:待定
(三)面试
笔试后,将资格审查和笔试成绩合计,依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6的比例确定推荐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禅城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由有关单位通知个人。
面试内容包括答辩和心理测试,区直学校的招聘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小学的招聘面试工作由镇(街道)教育管理组负责组织实施。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待定
(四)说课
面试后,将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三项成绩合计,依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推荐参加说课人员名单,说课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禅城教育信息网公布,并由有关单位通知个人。
区直学校的教师招聘说课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小学教师的招聘说课工作由镇(街道)教育管理组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中职专业学科及体艺类学科人员除参加一般说课外,还需进行技能考试,相关考试细则另行公布。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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