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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厦门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30  点击量:41747次  分享至

2009年厦门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简章

为适应厦门地区和漳州港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需要,满足对专业人员的需求,我局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741130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检验检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名时必须已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代码

人数

专业   

外语水平

学历

其他要求

01

1

药学

CET-6

本科

 

02

1

日语

专业4级、CET-6

本科

 

03

1

英语

专业4

本科

 

04

1

纺织工程(针织与服装)

CET-6

本科

 

05

1

食品科学与工程

CET-6

本科

 

06

1

传播学

 

硕士研究生

三年以上新闻采写工作经历

07

1

食品技术与生物技术

CET-6

硕士研究生

工作地为漳州市

08

1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CET-4

硕士研究生

 

09

1

生物科学

CET-6

本科

 

10

1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CET-4

本科、计算机二级及以上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11

1

机械电子工程

CET-4

本科

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12

1

自动化(电子工程方向)

CET-4或雅思-5

本科

 

13

1

网络互连技术与应用

CET-6或雅思-6.5

本科

 

14

2

法学

 

本科

 

15

1

动物科学

CET-4

本科

 

16

1

通信工程

 

本科

 

17

1

国际会计

 

本科

 

18

2

工商管理

 

本科

 

19

5

公共事业管理或预防医学

CET-4

本科

 

说明:1、学历均为已经取得的全日制相应证书。

    2、外语水平:“CET-4为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或成绩425分以上;CET-6为大学英语六级合格或成绩425分以上;

三、招聘的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09121日半天 下午230-430

122全天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厦门市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二楼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9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 寸彩色近照3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124上午900-1130国检大厦二楼。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2009125日上午,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遇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暂定:2009128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的综合总分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 之和。

)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
、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2005117日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
、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考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2、受过行政处分或被辞退;3、有犯罪嫌疑尚未结案;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5、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不合格);7、曾为“法轮功”等非法组织成员;8、有其它不符合应聘职位资格条件的。
   
(六)公示及办理招聘手续。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xmci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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