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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福建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补充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发布时间:2009-11-12  点击量:40228次  分享至

2009年福建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补充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转发《龙岩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岩委办[2006]5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2009年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3人):
序 号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职位   学历、学位 技能等级 招聘条件
1 劳动保障监察员 法律 2   本科(学士)   1、热爱劳动保障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口齿清晰,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能胜任支队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龙岩市户籍的公民。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5、法律专业要求男性2名,身高168CM以上。中文专业男女不限。  
2 劳动保障监察员 中文及相关专业 1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材料,并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填写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在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劳动合同》、2年来工资发放凭证或服务基层期满证书(文件依据详见龙人发[2008]38号文,该文件可在龙岩人事网查询)。 2、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0日 3、报名地点: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小溪路1号劳动保障大楼4层) 4、联系人:张胜辉、庄星玲 5、联系电话:0597---2321574 三、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在市人事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50%): ⑴报考人员参加福建省2010年春季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B类)。 ⑵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应按1:3,若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按有关规定报批后才可开考。 ⑶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笔试设定合格线,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根据报考职位按有关规定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50%):内容包括素质修养、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专业能力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知识。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3、考试最后综合成绩的确定办法:按笔试成绩打折分占40%和综合面试打折分占60%相加后的总分为准;按报考职位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总分切线时同分数的以综合面试高分者优先。 4、考试时间: ⑴笔试:与福建省2010年春季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⑵综合面试时间、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5、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公示及拟聘用人选确定 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因故退出或取消聘用资格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将在“龙岩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报批。 五、聘用与待遇 招聘人员,根据市政府办《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3]54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经公示、报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入事业编制,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龙岩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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