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招聘教师通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队伍合理配置,经研究决定,禅城区中小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 中职、中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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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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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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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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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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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音乐、电教、汽车、市场营销、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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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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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普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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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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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小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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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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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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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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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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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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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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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庙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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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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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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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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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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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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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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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美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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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的学科招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以笔试前公布的学科为准。
二、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三)专业对口原则;
(四)注重质量、素质优先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教师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
40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限为2009年8月31日)
。
(二)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中学和小学教师还须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
1、小学
(1)应聘小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计算截止时限为2009年2月13日,下同)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初级中学
(1)应聘初级中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生);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初级中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应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专业课教师可放宽到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③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循环教学经历(专业课教师除外)。
4、高级中学
(1)应聘高级中学职位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研究生毕业就业报到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非禅城区生源须是国家“211工程” 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可为非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
②禅城区生源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对口。
(2)应聘高级中学职位的在职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近5年曾获得县级以上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教研成绩(成果)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或者现在受聘为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③有高级中学学段循环教学经历。
(三)关于特别优秀者
“211工程”大学毕业或在全国2A以上的体育类重点院校、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毕业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关于代课教师
2008年9月1日前已在禅城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教师,如参加本次招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五)关于现役军人家属
现役军人家属须符合有关规定。
四、应聘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应聘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选择现场报名或邮递材料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2009
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免冠同版彩色近照2张等
。
在职教师:2009
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小一寸同版彩色近照2
张等。
以邮递方式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递方式(请尽量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到指定联系点。材料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如有失实,责任自负。
(二)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 日—2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的收件时间在2月14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一律不退回。
(三)现场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二路30号禅城人才市场二楼(石湾客运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