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征集女兵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26 点击量:41264次 分享至
2009年度征集女兵公告
根据国防部和省征兵办公室统一部署,今冬女兵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方式
今冬女兵征集,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原则,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下发的《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采取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目测筛选,市征兵办公室初查初审,省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统一衡量、择优定兵的方式组织。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女兵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三、征集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市征兵办公室发布女兵征集公告。
(二)网上报名。符合基本条件的女青年统一在网上报名。应征女青年要登录济宁征兵工作网站(网址:zb.jining.gov.cn)实施网上报名。市征兵办公室将根据户籍和高校所在地,将报名人员名单分发给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
(三)目测筛选。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根据市征兵办公室分发的应征名单,于11月3日集中组织筛选,依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规定的身高、体重、视力、学历、年龄等项标准进行目测,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规定的数量确定推荐对象。
(四)初查初审。市征兵办公室于11月5日在市民兵训练基地集中组织对各县(市、区)筛选上报人员的身体素质、学历、政治面貌、年龄、形象气质等综合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依据分数高低,按照省征兵办公室规定的上站体检人员数量,推荐部分最优秀的女青年到省征兵办公室参加体检。
(五)组织体检。省征兵办公室对各市上报的人员进一步审查把关,于11月中旬组织体检。体检过程中,省征兵办公室完成身体素质评定、学历评定和面试考查,组织综合评定。
(六)政治审查。根据省征兵办公室确定的参加政审人员名单,由所属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政治审查。
(七)审批定兵。省征兵办公室将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全省统一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新兵名单进行公示,组织预定新兵身体复查,最后办理入伍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次日根据报名时提供的“受理编号”和“查询码”查看结果。
(二)应征女青年参加县(市、区)组织的目测筛选和市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查初审,大学毕业生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高校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学生要携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在就读该校的证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由所在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三)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干部子女优先征集。参加目测和初查初审时,是烈士子女和同胞姐妹、部队现役干部子女的,要由烈士或干部所在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函。
(四)目测筛选地点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初查初审地点为济宁市民兵训练基地(济邹路东首路北)。市征兵办公室垂询电话:2334720。
济宁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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