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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市法院事业编制书记员招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6-14  点击量:40601次  分享至

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书记员公告 
 
文档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依据北京市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北京市法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共涉及北京市12家法院的49个职位(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及条件:

1、具有4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2、具有国民教育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北京市户籍;

4、年满18周岁;

5、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请见附件)。

三、报名

(一)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于2009年6月15日和6月16日2天到所报考法院进行报名,每个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法院(职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工作证;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专业知识、速录技能和庭审记录三个部分,由北京市高级法院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由所报考法院另行通知)。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内容由政治理论素养、法律专业知识和裁判文书校对三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政治理论素养包括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风廉政基本常识、五个严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内容。

法律专业知识题型均为判断正误题、选择题。

(二)速录技能考试

考试标准为听打200字/分钟,看打180字/分钟,准确率均在95%以上;听打60分钟(包括校对时间40分钟),看打30分钟(无校对时间)。

(三)庭审记录

记录内容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时间为60分钟(包括校对时间)。

附件:《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开招考事业编制书记员职位表》
 
 附件:北京市法院2009年公告招考事业单位编书记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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