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中山大学工学院教师公开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09-08-09 点击量:39547次 分享至
关于公开招聘工学院教师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工学院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1、生物医学工程;2、力学;3、物理学;4、机械工程;5、纳米技术。
职位:讲师(师资博士后)3名。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有助教任职经历(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不作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有境外著名大学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的专业水平测试。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
6.教学能力与学术水平: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能力,能保证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一定的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具有较好的研究潜力,熟悉所从事领域的国际研究动态,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具备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请按要求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一)教师职位申请表(需本人签名)1份
(请从http://www.sysu.edu.cn/2003/rczp/bgxz.htm下载);
(二)个人学术简历1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任现职以来或应聘前5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2篇或学术著作(第二作者以上);
(五)三位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工学院。有关应聘材料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工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刘丽姝 孟琳
系电话:020- 84115496 84115486
E-mail:liulishu@mail.sysu.edu.cn;menglin@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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