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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四川盐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12  点击量:39821次  分享至

四川盐边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高中教师40名。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县内外凡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考岗位条件 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条件等见《盐边县2009年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具体单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09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盐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和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代报名者须持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如实填写《盐边县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可通过网上下载打印或在报名点现场领取),交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由县人事局和县监察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同意报考。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和招聘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必须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
3、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均不能代替身份证报名。 4、报考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填写的联系电话联系不到本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务费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09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在盐边县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及岗位人员调整 报名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达到2: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退回所缴费用。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09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攀委发〔2006〕2号和盐边委发〔2006〕10号文的规定:盐边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8分,米易县、仁和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攀枝花市级和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盐边县的少数民族由县民宗局出具族别证明,其他区县的由市民委出具族别证明) (2)、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国家、省、市其它加分政策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 加分材料于报名时交报名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者不再受理。报考者如有多项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4、笔试成绩计算、公布与查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09年8月24日在盐边县教育局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2009年8月24日到盐边县教育局申请查分。 (二)面试 七、体检 八、考核 九、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十二、有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盐边县人事局5250104 盐边县教育局8657653   附件: 盐边县2009年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doc 盐边县2009年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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