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湖北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09-08-10 点击量:39487次 分享至
招 聘 启 事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报市局审批,我局面向社会招聘湖北省钢构检测中心总技术负责人1名、检测室负责人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湖北省钢构检测中心总技术负责人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材料力学专业;检测室负责人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化学分析专业;
3、年龄要求: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聘任要求
应聘者个人提供《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岗位申请表》(附件 1 )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医院体检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在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报名,办公室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日期为 2009年8月30日。
联系人: 熊利平
联系电话 :07133696886
三、聘任期间的待遇
待遇面议
四、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填写《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岗位申请表》,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考核: 2009年9月1— 10日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并对初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面试的结果拟定初选人员名单。
(三)确定拟聘方案: 2009年 9 月 11 日— 31日综合上述程序的结果,局党组会议讨论后,确定拟聘方案报送市局审批。
(四)聘任:我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新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限为一年。
(五)本办法由团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