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09 点击量:39603次 分享至
2009年11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和上海生源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分专业性岗位可不受户籍限制,详见招聘简章)。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1日至1969年11月11日出生),个别特殊岗位年龄适当放宽。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1日—11月16日。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09年11月25日—11月27日,网址为:www.spta.gov.cn。 4、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