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市开县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08-07-19 点击量:43028次 分享至
开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适应开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就公开招聘2008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发布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招聘原则;
(三)坚持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二、招聘名额
今年共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220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6人,初中教师124人,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50人。招聘学科、人数详见《开县2008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招聘学校具体岗位于8月8日前公布。
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未达到该比例,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县内外应届和保留就业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本科毕业生。
(二)开县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社会人才。
(三)在重庆市内参加过"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者。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的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招聘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开县籍社会人才只能报考初中政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七个专业的教师。
(七)身体健康。
四、开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一)开考专业设政史、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开考专业不能对应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二)凡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均应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
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专业科目分为A卷和B卷,A卷为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B卷为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占70分。各个专业主要考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和中学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
五、面试
公共科目考试得分、专业科目考试得分、加分三项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比例的1: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
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前予以公布。
六、招聘录用方式
(一)计分办法
1、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庆)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开县人事局按规定审查确认。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之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县人事局。
2、公共科目考试得分(含加分)、专业科目考试得分、面试三项之和为总成绩。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