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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重庆垫江县公招医疗卫生和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5-09  点击量:46487次  分享至

垫江县08年公招医疗卫生和乡镇事业单位专技人员简章
为改善医疗卫生和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强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和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文件规定,经县人事局审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8名(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57名,乡镇事业单位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坚持按单位、岗位、专业对口原则招聘;
(四)坚持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8名 (具体详见《垫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科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08年应届毕业生)。
(二)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学注册,通过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县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忱为患者服务的良好思想。
(四)年龄要求见附表(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五)报考县级医疗单位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医科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财会专业须是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须是医科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沙河、大石、裴兴、三溪、包家、白家、永平等七个边远乡镇卫生院护理、检验、影像、药剂四个专业可放宽到中专学历,护理往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七)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八)身体健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 5月15日至5月 16日,上午8:30---12: 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垫江县教委
联系人:夏雷、刘从放
报名联系电话: 县人事局023-74688766
县卫生局023-74518603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事局023-74513781
县卫生局023-74518603
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08年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出具的有关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层次及是否普通高校医科类学生的证明)、有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垫江县卫生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照均可)到报名点报名。有工作单位者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同县卫生局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垫江县卫生系统200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四)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5月23日至24日到垫江县人事局教育培训科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专业答辩)两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应达到1:3以上,乡镇(中心)卫生院应达到1:2以上。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08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1)《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内容为:《解剖学》、《药理学》(重庆医科大学教材)。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垫江县人事局按规定审查确认。
②"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县人事局。
(二)面试(专业答辩)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按各岗位招聘范围条件对应拟招聘人数1:2 的比例(含符合县级医疗机构招聘范围、条件,且自愿到除沙河、大石、裴兴、三溪、包家、白家、永平7个乡镇卫生院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加分)÷2×60% + 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体检人选分别根据县、乡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各专业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岗位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八、考核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事局同卫生局对其资格条件(2008年毕业生于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经核实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者,予以考核)、思想政治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工作单位者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应招聘岗位自愿选择单位,确定拟招聘人员。报考县级医疗机构且自愿到乡镇卫生院,笔试成绩未进入县级医疗机构面试范围但达到乡镇(中心)卫生院面试范围的考生,可以进入除沙河、大石、裴兴、三溪、包家、白家、永平7个乡镇卫生院以外的乡镇(中心)卫生院面试,根据总成绩参加乡镇(中心)卫生院的聘用。进入县级医疗机构面试范围落聘的考生,自愿到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的,根据总成绩可以参加除沙河、大石、裴兴、三溪、包家、白家、永平7个乡镇卫生院以外的乡镇卫生院的聘用。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由县人事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事局和县卫生局通知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人事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事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垫江县200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2008年卫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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