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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温州市瓯海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通

发布时间:2008-09-04  点击量:43556次  分享至

为了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我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区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目标岗位1:除三垟街道外瓯海区其他镇(街道)92名; 目标岗位2:三垟街道5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7日以后出生)。 5、2008年瓯海区(含三垟街道,下同)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须为本区户籍(普通高校集体户口非瓯海生源的除外),以此通告发布之日时户口所在地为准;配偶或父母一方在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户口不限。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9月6日7日(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瓯海区府大院内)。 (三)报名办法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生源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加分材料;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加分材料;以上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属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或配偶的还须持有效证明材料。 2、交1寸彩色免冠近期同底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格可到瓯海党建网(http://www.ohdj.gov.cn)或瓯海区人事劳动局网(http://rsj.ouhai.gov.cn)下载 4、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与《领准考证凭证》于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到瓯海区人事劳动局221会议室(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及加分条件 笔试实行全市联考,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为100分。考试以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市场经济基础知识、管理基本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2007年7月——2008年8月重大时事为主要内容,考试复习用书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版)。 省级优秀毕业生、硕士及以上毕业生予以笔试成绩加5分;党员毕业生、在高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予以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加分项。 (五)面试 根据计划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含加分)加上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遇同分数的,一并进入体检、考核。如遇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七)确定拟聘用对象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按聘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党建网、瓯海人事劳动局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瓯委办发[2007]79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瓯海党建网、瓯海人事劳动局网)。 整个招聘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组织实施,并请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负责解释。   附:2008年瓯海区公开招聘农村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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