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温州龙湾区教育局关于从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08-06-18 点击量:44572次 分享至
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 提高师源质量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经区人事、教育部门联合研究决定,现将我区2008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龙湾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龙湾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2007届毕业生尚未正式聘用的(已聘用不服从分配者除外)。
(三)非龙湾生源父母一方属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普通高校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应届及2007届毕业生。
龙湾生源是指高考报名时户籍在龙湾辖区内的学生。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适宜教师职业。
(三)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名额及学校岗位分布(另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3日至10日(公休时间除外),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龙湾区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可从龙湾教育网www.lwedu.cn下载),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审:(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底册、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属于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由毕业学校出具,须写明生源地、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等内容);(3)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5)近期一寸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领取《龙湾区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确认单》。
报名者凭《龙湾区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确认单》领取准考证,领准考证及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公布在龙湾教育网公告栏。
(二)考核
所有报名者必须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教师基本素质考核、教师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
1.教师基本素质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查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和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
2.教师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采取面试(或说课)形式,非学前教育毕业生考查内容为现行的中小学教材;学前教育毕业生考查“说、弹、唱、画、跳”五项教学技能。
3.附加分:省级、校级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加10分、5分和2分;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一次加1分;中共党员加1分。附加分以最高10分计入考核总成绩。
(三)录用办法
1.考核计分办法: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及附加分三项组成毕业生考核总成绩。
2. 确定入围名单: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确定体检及考察名单。
3. 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考察的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招聘双方见面会,在学校编制允许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
5.学前教育毕业生聘用到幼儿园任教;小教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聘用到缺编的小学任教;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聘用到缺编的中学任教。
六、其他说明
(一)毕业生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名)、不参加考试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一律按自动放弃论处。
(二)毕业生若有提供虚假证明、考核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规定今后不予聘用。
(三)已确定拟聘用的对象,若未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的毕业生工作见习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教师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事劳动局共同研究确定,并在龙湾教育网(www.lwedu.cn)上发布。
附件:龙湾区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事劳动局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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