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华宁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7-18 点击量:43140次 分享至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2009学年教师配置工作,确保各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县增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 招聘对象
华宁县户籍且居住年限满五年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和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人员(2008年以前已被各地州、市、县招聘为特岗教师人员除外),其中应聘高中教师者不限户籍。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办公室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办发〔2002〕76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
岗位需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分岗位择优聘用。
三、招考办法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29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劳动力市场。
3.报名办法:按所公布的需求数分岗位报考,每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证明,近期彩色五分照片4张。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培养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其它培养方式的毕业生需提供失业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笔试时间:2008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时间:2008年8月16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其他
1.2008年8月11日下午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2008年8月14日上午公布笔试成绩、参考人员查分。
3.2008年8月15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抽签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4.2008年8月17日上午公布总成绩。
5.2008年8月18日组织体检。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卷面分100分,占40%;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占60%),面试总分100分(课堂教学考核占95%,才艺展示占5%)。
(1)公共部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使用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丛书中学教师版《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基础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知识及时事政治。
(2)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报考音乐、体育、学前教育岗位者只考公共部分内容,笔试总分100分。
3.面试以考核教育教学能力为主,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以所学专业以外的个人才艺展示(含乐器演奏、唱歌、舞蹈、表演、书法、美术、手工制作及体育特长等)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