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简章
发布时间:2008-04-29 点击量:43785次 分享至
二○○八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
简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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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为加强兵团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事局决定面向全疆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663名,其中,公安人民警察548名,监狱人民警察115名。
一、招考原则、对象、条件和方法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对象
1、新疆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4、在疆工作满二年以上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5、其它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其中,男性身高1.7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1.6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千克;
6、符合《职位表》中关于学历、专业、年龄的要求。此次招录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应届毕业生需在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要求以28周岁以下为例,是指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
二、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再按要求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即资格审查及缴费,最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工作。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报考者,可直接到报名地点完成上述报名工作。详细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
符合职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www.btpta.gov.cn),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2008年度兵团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此表含二维信息条码)。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报名申请表》中要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5月1日10时-5月11日18时(北京时间)。
2、现场确认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申请表》,选择方便的报名地点进行确认,即资格审查和缴纳笔试费用。无身份证者,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另持相关证明。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如果未按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无效,视为未报考。
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5月7日-5月11日(每天北京时间10:00-18:00时)。
3、笔试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总计135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及参加笔试要求
(1) 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后的考生,5月15日-6月1日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btpta.gov.cn),打印准考证,不能打印准考证者,可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地师人事局获得帮助。
(2)参加笔试要求: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需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5、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1)乌鲁木齐地区报名地点:兵团人才市场(乌鲁木齐市建设西路169号)
联系电话:0991-2890476
(2)各师报名地点在各师人事局
联系电话:
农一师人事局 0997-2136322、2123863、6396230
农二师人事局 0996-2031406、2030686
农三师人事局 0998-2533054、2535035
农四师人事局 0999-8182373、8182432、8182513
农五师人事局 0909-7696697、2296697
农六师人事局 0994-5806829、5804782
农七师人事局 0992-3223249、6867369
农八师人事局 0993-2014939、2069511
农九师人事局 0901-3384232、3384236
农十师人事局 0906-3371646
农十三师人事局 0902-2565169、2565046
农十四师人事局 0903-2566130、2566131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和时间
笔试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日 (北京时间)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09:30-11:30
下午:《申 论》 14: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17:00-18:30
《监狱基础知识》 17:00-18:30
3、笔试相关政策
笔试按总成绩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团中央选派到新疆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兵团选派到基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报名确认时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和服务证。在基层工作的兵团选派生需持团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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