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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下半年江苏常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08-09-09  点击量:42059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好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确保补充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经研究决定,2008年下半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常人发[2004]48号)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五)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且具硕士以上学位和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如:夫妻两地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报考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六)市属招聘单位部分职位和辖区招聘职位特别要求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和考核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网络报名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08年下半年我市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9月9日开始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以下简称上述网站):

常州人事网(www.czr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8年9月15日9:00至9月20日16:00。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在网上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用人单位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考生电传或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网上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

(四)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由各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负责。

确认时间:2008年9月15日-21日

确认网址: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

3、通过工商银行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笔试费共计98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617131、86617125。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进行现场缴纳。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生可于2008年9月25日-26日在常州考试网(www.czks.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考核办法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常州人事网(www.czrs.gov.cn)、常州考试网(www.czks.cn)、常州人才网(www.czrc.com.cn)上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2008年9月28日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10-11: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于10月15日9:00起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二)综合考核测评

综合考核测评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综合考核测评人选,并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参加综合考核测评的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招聘单位可进行专业加试,加试内容、方式与权重详见职位简介表。

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测评,可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类别特点,在技能操作考核、专家面谈、人才素质测评等方式中选择考核测评方式,并在招聘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市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权重不得低于40%)。招聘单位综合考核测评的评委(考官)成员组成结构要均衡,其主管部门和市组织人事部门应派员担任评委,并进行监督。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专业加试、面试占综合成绩的权重详见职位简介表。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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